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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结息期间暂停业务办理的公告(转)
    发布人:郑豪民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进行年度结息,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7月1日(星期四)至7月2日(星期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暂停办理;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等网上业务办理渠道暂停服务。

    二、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业务正常办理。

    三、7月5日(星期一)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

    因暂停业务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